29 April 2012

寫在428之後


有人越過了禁區,觸犯了庭令,那麼請以法律對付這些違法的人,生命個體在國家機器面前如此微不足道,如何承受得了這麼原始的暴力?

我們首先要譴責這些不負責任的示威人群,聖雄甘地能夠成功是因為貫徹了絕對的和平抗爭路線,肆意妄為說明這個國家還太年輕,如何辦到從心所欲而不踰矩,這是大智慧。

暴力事件發生在安美嘉宣布解散的那一刻,的確令人遺憾,彷彿功虧一簣,也同時令人留下疑惑與遐想。我們先不要將責任推在“可能”的陰謀論上,那些“滋事者”是可能的“臥底”,很多人是願意相信的,但作為民主的實踐者就必須自省,這次的催淚彈,“師出有名”,絕對不是同善醫院“角度的過錯”那麼簡單而荒謬。

加之一場詭異的車禍,到底那位戴頭盔的人是谁?被撞的是誰?為何警車失控前如此傷痕累累?車內警員的傷是怎樣造成的?這些都是將把輿論聚焦偏離公民運動宗旨的旁枝末節。騷亂發生了,709當中示威者的完全受害者形象改變了,428的群眾更激動、更具反擊性,是積怨加深了嗎?這無疑將破壞公民運動的本質,也讓國家機器佔盡上風,但他們何時不佔盡上風呢?從集會前的角力,拒絕借用場地,前一天才搬出庭令之類的種種。

執政者努力將公民運動形容為反對黨操縱的奪權行為,反對黨領袖則紛紛力挺運動,關鍵就在,公民運動的宗旨本身並無關政黨,反對黨人僅僅搭了趟順風車罷了。即便如此,走在人群中的普通老百姓們仍必須時時帶著隨時可能被政黨“利用”的覺悟,清醒地走著,清楚地振臂高呼,默念水可載舟亦能覆舟的道理,而並非唯反對黨是從,任何黨派都有可敬可鄙之人,哪怕是誰腐敗了,就應該千夫共指,振聾發聵高聲譴責,讓下台滾蛋,切莫污染普通個體的誠摯之心。

我們到底還需要多少個Aunty Anne才能洗滌惡性政黨政治在我們身上烙印下無所不在的齷齪不堪?

428這天,天藍雲淨,我踏上新山大鐘樓廣場,組織者努力維持秩序,不要讓參與者越界影響了臨時舉辦的市長杯球賽,有人在人群中抽煙,演講人含糊不清,偶爾夾雜針對性的政黨政治指控,迴應的口號並不響亮。我請那兩位先生別再抽了,他們也願意把煙熄掉,站起來向市政廳人員叫囂的人也被大家勸下來繼續靜坐,我知道我們還在學習,學習如何成為民主的實踐者,學習如何帶著懷疑的心去成為一個民主體制的實踐者。

我記得下午3時左右主辦者告訴我們吉隆坡燃起烽火的消息,身後突然響起劇烈的莎莎聲,大家一起循聲轉頭,迷茫地望著,原來是風以及樹葉的摩挲,當時那種不安充斥我心,我帶著我的弟弟,前後左右是巧遇的大學同學,男男女女,但我們依然靜靜坐著。


载2012年5月6日《南洋商报·看四方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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